招标公告
吉首市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编号:HNCXZB-2018-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农业基础设施(乡村旅游)项目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7】275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以吉发改发[2018]15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国家交通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吉首市旅游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坪年村、恰比村、家庭村、庄稼村、栗溪村、龙午村
2.3 项目概况:坪年村、恰比村、家庭村、庄稼村、栗溪村、龙午村六个乡村旅游重点村,修建生态游步道及休憩设施等基础设施。计划投资1230.96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155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园林设计相关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且优化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备案。
施工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管理配套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补充修改并备案(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
3.3、人员配备要求:依据湘建建[2017]76号,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人员配备:设计经理1人,施工经理1人,财务经理1人(可由设计或施工项目部人员兼任)。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10.14.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4.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4.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11月11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整(RMB¥:15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吉首市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吉首市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6.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485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旅游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大楼附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73426207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武陵商厦5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陈先生
电 话:0743-871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