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菖蒲塘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JXX2018-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菖蒲塘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2018】2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7]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并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8]26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菖蒲塘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875.8万元,其中工程费1663.2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5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菖蒲塘村广场及老308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及飞水谷旅游公路沿线自然寨可视范围内约208栋民居屋面“平改坡”,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屋面钢架棚及彩钢瓦,新增钢架棚及灰色树脂瓦屋面,增设墙体及外装饰;
(2)果园、山塘游步道建设,山塘景观曲桥,飞水谷旅游公路沿线公园(架空步道、亭廊2个及观景台2个)、小品5座、竹篱笆及环境整治建设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30天)。计划完工时间2018年10月30日完工。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估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随工程进度安排。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9月2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电话:0743-2171711。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政务服务综合大楼6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787926833
招标代理: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山水60栋908室(湘西)
联 系 人:肖先生 彭先生
联系电话:0743-8516848 186743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