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8)1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湘西州交通运输局以州交基建[2018]197号文件及永顺县交通运输局以永交计基(2018)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永顺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顺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招标编号:ZRGHSJXX[2018]第0001号
2.3建设地点:永顺县境内。
2.4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永顺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66条道路(A1标、A2及A3标段设计速度均为20Km/h的四级公路),里程总长度413.46Km,工程总投资估算5313.021万元。其中A1标段道路共43条、总长约247.262Km,工程投资估算3585.688万元;A2标段道路共19条、总长72.474Km,工程投资估算1180.738万元;A3标段道路共4条、总长93.724Km,工程投资估算546.595万元,其中A1、A2标段中的培土路肩加固数量分摊至波形钢板护栏的数量中。(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1.1.6附表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图纸)。
2.5计划工期:3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2.6 A1、A2标缺陷责任期:1年,A3标缺陷责任期:2年。
2.6保修期: A1、A2标为2年。A3标为5年。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合同段,即A1标段、A2标段和A3标段。
2.9招标范围:各合同段的护栏、标志牌等安全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②公路养护交安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业绩要求:(1)满足近三年内(2015年7月-2018年6月,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3.3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15年—2017年)由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其它财务资料。
3.4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最近(2018年1月-2018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履约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信用等级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7年)D级、最近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C级及以下、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B级及以下企业投标。②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③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7月-2018年6月)受到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④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可同时参与A1、A2、A3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同时成为A1、A2、A3的中标候选人,以工程规模最大的合同段为中标标段,其余标段为自动放弃,放弃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13 日至2018年 8 月 17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报名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同)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8 月25 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5.4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1合同段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RMB:70万元)、A2合同段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万元)、A3合同段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万元);投标人应当在后台系统点击对应的标段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对应的标段中,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6.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8 月 13 日到2018年
8 月 17 日(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为2018年 9 月 4 日 9 时30 分、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2018年 9 月4 日 13时00 分(暂定)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若出现发布时间不同步,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为准。)
9、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永顺县校场路12号,电话0743—522326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顺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永顺县灵溪镇不二门路161号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77694388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首府印象小区A栋五楼51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43-823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