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南环城路二期工程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8]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凤凰县凤木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县南环城路二期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8]第0383号
2.3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本项目线路起讫桩号为K0+000-K8+583,其中对K0+000-K7+500段(原南环城段)进行边坡处治共九处,采用原设计技术标准;K0+000-K0+500、K7+500-K8+583段两侧设置路灯和人行道板铺装;K7+500-K8+583为加宽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起讫点分别与在建的S253凤木公路K7+510、K8+545重合,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在原12米基础上加宽为21米,其路幅组成为2×7.5米行车道+2×3米人行道,路线全长1.035公里,并设置雨污排水及弱电工程。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增设人行道绿化工程,且设置平面交叉一处,采用环形交叉(转盘)。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5)执行。工程造价约3989.16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2年。
2.6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8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即A1标段。
2.9招标范围:凤凰县南环城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满足近五年内(2013年7月-2018年7月)独立地完成过一条造价不低于4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含有路基、沥青路面和交安内容)施工,并经交(或竣)工验收合格;(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中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中平均年流动资金不得低于0.5亿元人民币。
3.4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最近半年(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履约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信用等级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7年)D级、最近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C级及以下、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B级及以下企业投标。②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③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④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4月-2018年4月)受到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8月11日17:00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按相关法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8月21日10:00时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RMB:70万元)。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无效。
6.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6.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若出现发布时间不同步,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为准。)
9、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委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18年8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7:00时前,至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处现场签订投标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凰县凤木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凤凰县杜田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200774588
监督部门:凤凰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谭先生13574386444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0731-89670266/182299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