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保靖县迁陵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大田村安置小区道路硬化、挡土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下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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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07-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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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迁陵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大田村安置小区道路硬化、挡土墙工程招标代理 机构比选
本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5]147号、保发改投[2018]3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具备选定代理公司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招标人名称: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保靖县迁陵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大田村安置小区道路硬化、挡土墙工程
3、建设地点:保靖县魏竹南路与东延线交汇处。
4、工程规模及投资情况:安置小区内道路硬化、挡土墙工程,新修水泥砼路面15452.89平方米为15CM厚级配碎石垫层+2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2CM厚C30水泥砼面层,项目总投资8583815.69元。(备注:施工时将对设计图纸中2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度由20CM调整为12CM。调减部分造价结算时进行调整,招标时按财评价8583815.69元进行招标)
5、代理范围: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
6、代理费:2.6万元包干,招标代理费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2015]299号所指服务等一切费用。
7、代理费的支付:代理服务完成由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8、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录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
9、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选定办法:本项目选定办法按《保靖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试行)》(保政办发[2016]12号)文中的随机抽取办法执行。
11、本公告时间: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指定地点(即随机抽地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文件的投标人视同报名,无需再报名。
13、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持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及专职人员身份证(专职人员要求2人及以上)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红印),准时参加抽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接受投标。
14、参加比选代理公司及人员信息可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查询,否则比选结果无效。
15、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
(1)随机抽取的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超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2)随机抽取的地点为: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16、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同一媒介公示3个工作日。
17、代理合同签订: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一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拟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18、本比选公告发布媒介: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1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英 18974319028
监督及电话: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电话:0743-772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