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名称: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
本招标项目为凤凰县南华中学二期工程,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8】64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2420.65万元,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1项目地点:凤凰县沱江镇凤大二级路右侧南华中学;
3.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214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397.42平方米。主要建设科技馆、2#教学楼、运动场看台、土石方工程及附属绿化、给排水、环保、消防、道路、停车场、强弱电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2420.65万元。
3.3招标代理范围:凤凰县南华中学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服务。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及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监理等招标评标活动中对“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奖项不再纳入评标计分等事项的函》、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的本单位人员(含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内的3个专职人员,均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4.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内的3个专职人员信息是否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以本单位上报,以“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查询为准。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定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4 月 25日至2018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工程建设→查看招标公告,并在网上下载/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比选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比选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比选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及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3人)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3个专职人员上报信息的网页打印版并加盖公章、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打印的入湘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提供)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参加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
联系人:吴进
电话:17742611613